原因在于活动是一个动作协调系统。孤立的个别动作,彼此缺乏联系,并不具有理辑意义。而动作协调系统就不同了。它是由主体的许多动作密切配合彼此关联在一起(例如把某些动作联合起来或分解开来,对它们进行归类、排列顺序等)而形成的。在各种动作协调起来的活动中,“有一定的包含逻辑、一定的序列逻辑和一定的对应逻辑;这些逻辑就是逻辑数理结构的基础。”换言之,思维逻辑就是根源于主体“行动的逻辑”。行动的逻辑转换成思维的逻辑,是通过活动的“内化”来实现的。皮亚杰指出;“实际上活动的内化就是概念化,也就是把活动的格局转变为名副其实的概念,哪怕是非常低级的概念也好。”换句话说,内化就是把外部进行的活动通过符号转换成在脑内进行的活动。在这种转换中,外部活动并不是简单的位移和改变形态,而且还发生着一定程序的简缩、概括,从而与一切现实的物质操作活动脱钩而获得普遍的适用性。正如列昂捷夫所说:“所谓内化指的是一种过渡,由于这种过渡的结果,对付外部物质性对象的外部形式的过程转变为在智慧方面、意识方面进行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经受/特殊的转化——概括化、言语化、简缩化,而最主要的是能够超出外部活动可能性的界限而进一步发展。如果用皮亚杰的简明说法,这就是‘从感觉运动方而向思维’的过渡。”活动一旦内化为思维逻辑,主体的认识便获得了超时空性,可以达到一个无限广阔的范围,从而为主体的进一步认识和发展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