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世界,科学认识方式把它当做人之外的客体(接近以至于等同于自然世界),要求如实反映其固有属性;而人文认识方式则把它当做主观她的—种表达,当做主观精神的“派生物”。实际的教育世界呢?既不可能完全归结为客观性,也不可能完全归结为主观性,它总是人于其中活动的世界,主观性与客观性“天然”地统一于有的活动之中,故而科学认识方式和人文认识方式都只有相对的意义。
那么,是否二者相加就构成完整的教育认识系统呢?绝对不是!教育世界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两端是“纯粹”事实与“纯粹”价值(这种纯粹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两端之间,存在许多中间层次。科学认识方式,对事实层次,其意义大些;而对于价值层次,作用则很小。人文认识方式对价值层次,其适用性很强,而对于事实层次,则用处不大。整个教育认识系统,实则是在科学认识与人文认识之间的不断“摆动”。
显然,这样讲很抽象,我们还是回到教育学的存在依据上来。讨论这个问题,实则潜藏着一个前提,即海德格尔所讲的“前设”。那就是我们想建立何种教育学?如果是科学教育学,那么,当然要以科学认识方式作为基本的解释框架;如果是人文教育学,那么,当然要以人文认识方式作为基本的解释框架。由于教育世界的复杂性,这两种教育学的任何之一都不足以承担建设完整教育学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