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性是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普遍属性,文学也不例外。文学的阶级性,是指通过艺术形象所体现的一定阶级的立场、观点、情感和意志。它渗透于艺术形象之中,不是外加的标签或附属的标记,“而是一种非常内在的、深入神经和骨髓的、生物学的东西。”所谓“内在的”、“生物学”的东西,就是说阶级性是阶级社会中文学的一种固有的素质。

为什么阶级社会中的文学会有阶级性呢?可以从三方面来认识。

首先,文学的阶级性是由阶级社会中阶级对立的现实决定的。在阶级社会中,经济结构中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对抗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渗透着阶级内容。由这种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成反映这种社会生活内容的社会意识形态,就必然会带上一定阶级的色彩,具有阶级性。恩格斯说:“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很显然,构成上层建筑之一的文学的阶级性,归根到底也应该从经济基础的阶级对抗性质以及由之而决定的、有着阶级内容的社会生活来说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各自的两大对抗阶级的文学所显示的不同的阶级态度和阶级理想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如《诗经》中的《伐檀》、《硕鼠》,显然是对奴隶主阶级不劳而获的寄生生活的嘲讽和批判,表现的是劳动者阶级的愤怒和抗议;而《山有枢》则分明是表现了奴隶主贵族阶级的观点,即是一种“且以喜乐”“且以永日”的及时行乐的没落颓废思想。

其次,文学反映的具体对象和文学创作的具体主体,也决定着文学的阶级性。一方面文学是“人学”,它是以人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另一方面,文学是人创作的。在阶级社会里,人总是处于一定的阶级地位、在一定的阶级关系中生活,从而形成各自的生活方式、思想情感,有各自的利益要求、理想和愿望,这就形成了阶级社会中人的阶级性。既然文学反映的主要对象和文学创作的主体本身都是具有阶级性的活生生的人,那么,作为主客观统一体的文学,便必然也会带上人的阶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