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近代实验科学的始祖,我们可以想象,他所要建立的教育学绝不是以往的形而上学的思辩的教育学,而是“科学”的教育学。他的目的被日后教育学的发展所实现。
到了夸美纽斯,教育学便明确了对科学性的追求。1632年出版的《大教学沦》显露出对科学的痴心。正如《大教学论》开篇即阐明的,夸美纽斯的重点,在于教学方法的探讨——它要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那么,依据什么来确立教学方法即解决“怎样教”的问题呢?他认为,只有依据“自然秩序”。在他看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服从自然的普遗法则;教育的原理只有在与“自然原理”一致时,才是可靠的。这就是教育史上著名的“自然适应姓原理”。他深受培根经验论的影响,以知识的获得过程来说明教学过程。在《大教学论》第二十章,他集中论述了“科学教学法”。
何谓“科学”?他认为科学就是关于自然的知识;这种知识的获得有三个部分:一是被观察的物件;二是光亮,即必须的注意;三是内知觉的眼睛,即心灵的悟性。由此他提出科学的教学法必须包括如下三步:
第一步,将事物呈现在学生面前;“在可能范围内,一切事物都应该尽量地放到感官面前。”
第二步.激发学生注意:“有了注意……才能了解放在眼前的一切事物。”
第三步.依据视觉程序,安排事物呈现的方式,“它们可以用九条极有用的规则表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