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之,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并非纯粹客观的、物质的;孤零零的事实不会“自动”进入我们的视野,而是主客体共同作用才产生的。从而在教育学的存在依据问题上,仅考察客体是不够的,还必须考察主体,考察主体的认识方式问题,教育学的存在内在地决定于人类认识教育的方式。当我们在反思教育学发展状况的时候,不要忘记对教育认识方式的反思。
何谓认识方式?所谓认识方式,是指人们认识和掌握世界的不同角度和样式。认识的角度不同,得到的“景观”亦不一样。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科学认识方式(含技术认识方式)、日常认识方式,还有人文认识方式(含价值认识方式)和哲学认识方式等。它们都与教育认识有关,都参与到教育理论的构建之中。
认识总是由主客体共同作用才得以产生的,如此,依据主客观结构之不同可以区分为如前所述四种大的认识方式类型。日常认识方式,其主客观结构并不确定,它只是教育认识的基础,尚不是可靠的教育认识(当然也不排除其中有可靠的成分);哲学认识方式是对主客观结构的“全方位”把握,普通存在于教育学之中。科学认识方式和人文认识方式恰好是相对的两种。前者强调主观符合客观,要求在认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排除主观因素的影响;后者强调客观符合主观,要求客观世界符合人的主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