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包括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的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教育,民族团结的悠久历史教育。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的民族团结政策和宗教政策,树立民族平等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1994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是新时期德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更好地实施和开展德育工作,原国家教委先后颁发了《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这些文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从而使德育得以真正贯穿在学生成长的整个过程中。
开展德育工作,要采取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除了要更好地利用学校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这一主渠道和基本环节外,还应注重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净化校园环境;加强社会实践;利用广播、影视、报刊、文艺、新闻媒介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主旋律的宣传;因地制宜,利用博物馆、历史遗迹、风景名胜以及展示我国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大建设工程等作为德育的基地等等。
德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紧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