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教育的突出问题就是其片面性,这种片面性的诸多表现:如重知识教学,轻能力训练;重考试科目,轻素质培养;重教师的教,轻学生的学;重结果,轻过程;重少数尖子学生、优秀学生,忽视多数学生;对学生的发展强调社会制约性,轻视学生有自主性;强调受动,忽视能动;强调外因。忽视内因,等等。这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已有很多人著文加以揭示与抨击,但迄今素质教育的推进步履艰难,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教育在培养人过程中的片面性依然存在。这其中原因很多,而没省树立基础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不是限制学生片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是一个重要的思想根源。还要指出的是,在基础教育阶段,一些学校习惯了对学生的片面训练,一些教育者习惯丁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方式,并不认为其教育教学行为限制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对学生全面发展需要的限制与抑制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行为,这两部法律都规定要培养育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的角度要求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全面训练,从改进现有考试评价机制角度,推进学校对学生的全面训练,对于扭转中小学校及教育者培养学生时的片面性问题是有价值的。但若能从“法”的高度制定一些刚性的措施,来纠正教育者及办学主体学校对学生进行片面教育的行为,基础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质的规定性也许会很好的在教育实践中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