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上是本末倒置。体系也好,范畴也好,都是思维的工具,是用以表述信念或思想的。如果没有信念、思想,或者信念、思想本身就存在问题,再精致的体系也只是漂亮的“外壳”而已。在我看来,程序应该是这样:首先确立教育学的恰当信念,明了我们对教育的理解应在什么框架下进行;其次探讨表达这种信念的理论体系应该是怎样的,虽后才是概念准确与否。从目前的情况看,确有必要讨论教育学的“共同信念”问题。
教育学究竟是把对象还是把“信念”或“观点”作为理论构建的“第一前提”,这是很值得思考的。“在自然科学中,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是预先给定的,研究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而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第一位重要的则是观点,论战观点确立以后,它能帮助你找到自己的研究对象,甚或可以说,它能帮助‘创造’出你的研究对象。”
科学研究、学术事业并非“天然”,而系人为。以往人们观念中的教育学研究,似乎是一种远离研究主体的客观存在;对学科发展状况的考查,也很少从研究主体角度去考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人们要求提高教育学的自我意识,准确地说是提高研究者的自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