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关键在于,从语言到形象,要经过—个二度转换的过程。罗兰·巴尔特认为,符号并不是单层而是多层的,有第一级的符号系统,也有第二级的符号系统。“在第一系统中具有符号(即能指和所指的,‘联想式’的整体)地位的东西在第二系统中变成了纯粹的能指。”比如神话,它由语言构成,但作为第一级符号系统,语言在第二级符号系统神话中只是作为能指存在。换句话说,“神话之发生作用,在于它借助先前已确立的符号并且一直‘消耗’它,直到它成为‘空洞的’能指”。巴尔标的观点是富有启发性的。文学形象虽然要通过语育才能表现出来,但是在文学形象中.语言已不再具有独立件。自然,作为语言符号,它们的一般语言学意义上的能指和所指还是存在的,但是在文学形象小,它们都转化成了构成形象的材料。文学形象的“能指”,它的外在的感性层次,并不是构成它的语言的能指的产物,而文学形象的“所指”,它的意义,也不是构成它的语言的所指的产物。语言的能指与所指的产物都是文学形象,确切地说,都是文学形象的外在的感性层次,它的“能指”;而文学形象的意义,它的“所指”,则包孕在这外在的感性层次之中,是文学形象这个新的有机体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