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障职业教育有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改善职业教育教师的待遇。发达国家职业学校教师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如德国职业学校教师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没有被解雇的威胁,其工资又是中学教师工资级别中最高的,起始工资约为3000马克,每两年增加一次,可顺次增加15次,最高工资可达6000马克,超过大学教授的起始工资。日本规定,教师的报酬比一般公职人员高16%,原则上每年提升一次工资.而高中职业课教师的工资比其他同级教师高10%。正因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丰厚的待遇,才保证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稳定,才产生了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因此,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教师要一视同仁,并对从事艰苦、特殊专业的职业教育的教师予以优先照顾,有关部门在教师职务的评审时,可以针对职业教育的特点,单独评审,对到职业学校从教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实行“两制”,既参加教师职务评聘,又可保留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安心献身于职业教育事业。